包头摄影季全国摄影大展
包头摄影季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已截止

征稿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 23:59:59

  尺幅镜像,包容天地。画幅内外,有我有你。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包头作出的“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策划推出包头摄影季系列活动,以期通过摄影艺术独特魅力助力打响北疆文化品牌,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充分展现包头广大干部群众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锚定在全国百强城市中前进10位左右的奋斗目标,铆足回到历史最高水平的决心和干劲。作为包头摄影季主单元展览,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包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主办包头摄影季全国摄影大展,面向全国摄影工作者、爱好者进行征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

         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

         包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摄协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包头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内蒙古春坤山生态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

    媒体支持:中摄协影像中国网

  二、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包头的摄影作品,以弘扬北疆文化为主题,聚焦包头红色文化、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工业文化、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等。

  三、截稿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四、入展作品荣誉设置

  摄影作品:100幅(组),稿酬人民币500元/幅(组)。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

  本活动入展作品稿酬由中摄协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说明:入选作品举办展览、结集出版大展画册,及用于包头相关宣传推广等,将不再额外支付稿酬。

  五、投稿通道

  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征稿平台zg.cpanet.cn,点击包头摄影季全国摄影大展板块,注册并上传作品,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所有投稿作品可选择授权存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库以备推荐给媒体、机构或平台选用;如有选用,中国摄影家协会旗下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取得作者书面授权方可使用。无论投稿作品是否被授权存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库,均不影响投稿作品在本次大展中参展、入选。

  六、征稿细则

  1.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包头当地。拍摄形式、器材不限。

  2.投稿作品须为jpg格式,每张图片长边须为1000-3000像素,文件大小为2MB-7MB。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须由4-10张单幅作品组成,每组按1件作品计。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投稿时必须填写完整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简要说明,否则无法上传作品,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4.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选,拟入选作品将在影像中国网www.cpanet.cn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择日公布最终入选名单。

  5.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原数据文件,请作者务必在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摄影作品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或所提供文件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本次摄影大展活动不收投稿费,不退稿。

  7.同一作者最多可有两件作品入展。

  8.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使用作品。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投稿咨询热线:010-64043739、6513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