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苏韵伊情”伊宁县天鹅泉全国摄影展
第三届“苏韵伊情”伊宁县天鹅泉全国摄影展 征稿进行中

征稿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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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

作为中国文联、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文化润疆重点项目之一的“苏韵伊情”伊宁县天鹅泉全国摄影展,已经成功举办两届。为更好的营造伊宁县良好的冬季文化旅游氛围,进一步提升天鹅泉景区“鸿鹄秘境 天鹅小镇”的品牌美誉度,展现“天山+雾凇+水雾+天鹅”独特景观,展示伊犁河“湿地好生态 风景入画来”的自然之美,呼吁更多摄影师用镜头记录野生动物,倡导保护自然理念,展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南通市对口支援新疆伊宁县前方工作组、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将继续共同主办第三届“苏韵伊情”伊宁县天鹅泉全国摄影展,热诚欢迎全国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江苏省对口支援新疆伊犁州前方指挥部

主办单位:

南通市对口支援新疆伊宁县前方工作组

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

承办单位:

中共伊宁县委员会宣传部

伊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中摄协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影像中国网

二、征集内容

伊宁县境内拍摄的天鹅相关题材摄影作品。

三、截稿时间

2026年3月6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入展作品荣誉设置

入展作品100件,稿酬人民币各800元(税前),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

本活动入展作品稿酬由中摄协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五、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

2.作品拍摄时间限于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6日之间,并指明具体拍摄时间和地点。

3.拍摄内容须主题明确,不限单幅或组照,组照应由4-10张单幅图片组成。

4.投稿作品禁止使用AI生成图片,必须原创作品。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6.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原数据文件和与投稿作品一致的大尺寸数字文件(摄影作品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请作者务必在接到通知后将相关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或所提供文件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影像中国网www.cpanet.cn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入选数量以最终评选结果为准。

8.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展览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影展不收投稿费,不退稿。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投稿须知

1.本次大展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征稿平台zg.cpanet.cn进行征集;可通过影像中国网www.cpanet.cn点击“我要参展”,或通过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org.cn点击“征稿平台”进入投稿专区,请按其对应类别进行投稿。

2.摄影作品应为jpg格式,每张图片长边须为1000-3000像素,图片大小为2M-7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3.投稿时必须填写完整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简要说明,否则无法上传作品,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所有投稿作品可选择授权存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库以备推荐给媒体、机构或平台选用;如有选用,中国摄影家协会旗下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取得作者书面授权方可使用。无论投稿作品是否被授权存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库,均不影响投稿作品在本次大展中参展、入选。

4.联系方式

投稿咨询:010-65134004,010-64043739 

技术支持:010-8253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