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20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
中国第20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 征稿进行中

征稿截止时间:2026年05月31日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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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计时:

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是1981年经中国文化和旅游部(原中国文化部)批准设立,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中国举办时间最久、规模最大、具有广泛影响的重要国际摄影展览,迄今已成功举办了19届。

中国第20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以下简称“国际影展”)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与丽水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将于2026年在中国浙江省丽水市举行。本届国际影展旨在综合呈现世界各国近年来在摄影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展示各国摄影家在摄影艺术领域的探索和实践成果,促进国际摄影文化的交流、融合与发展。

现诚挚邀请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摄影团体、摄影人投稿。

一、时间

截稿:2026年5月31日

评选:2026年6月

展览:2026年11月

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评选和展览无法按期举办,大展有关事项将相应顺延。

二、荣誉设置

本届展览设三个单元,分别为“共同的家园”主题类单元、纪实类单元和艺术类单元,各单元入选约100件,共约300件。每位投稿者可参加其中一个单元或多个单元,同一件作品不得报送不同单元。投稿作品单幅、组照(组照构成限4-10幅)均可。一幅作品或一组作品为“一件”,每位投稿者限投稿20件。单幅作品须在2015年1月1日后拍摄,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15年1月1日后拍摄。

每位入选投稿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录本人作品的画册。

本届展览设置组织工作先进单位或个人荣誉,约10个,授予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以上设置,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因违规等原因取消资格后,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类别释义

1.“共同的家园”主题类单元:

释义: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共同的家园”既包含空气、土地、水源等物质生存基础,也涵盖记忆、感知、向往等精神归属,是历史与现实、生活与希望的载体,建设美丽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提交此类别作品需围绕“共同的家园”主题释义进行创作,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须注明创作时间、创作过程等。

2.纪实类单元:

释义: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提交此类别作品请注意查看“四、规则”下第5、6、7条。

3.艺术类单元:

释义: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可涵盖人文景观、生活风貌、人物、静物、动植物、自然环境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等,鼓励视觉创新。此类别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须注明创作时间、创作过程等。

四、规则

1.投稿方法:请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org.cn)首页,进入“中国第20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专区,根据提示,注册登录后,填写相关信息,然后上传作品。

2.本展览要求实名制投稿,投稿者务必仔细核对所填写的全部信息,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截稿日后将无法进行调整修改。

3.本展览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G,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图片大小限2~5M。作品中不得带有任何显示投稿者姓名、机构等身份信息的标记。

4.本展览不接收已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和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的作品。

5.纪实类作品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允许裁切、旋转画面;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或景深合成图。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得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得通过影调调整隐藏画面元素;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6.纪实类的每件作品除标题外,还应有100字以内的简要说明,包括创作时间、地点、事件及必要的背景交代等。组照除提交上述要求的简要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50字以内的分说明。

7.纪实类投稿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原始影像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用摄影器械拍摄的、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使用胶片拍摄的,应准备用数码相机翻拍的完整胶片(带有齿孔、编号和生产商标识片基)的RAW格式文件。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即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资格。

8.各类别的投稿者均应保证其投稿作品由本人独立创作完成,并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还应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9.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拍摄的视觉元素。禁止抄袭剽窃;禁止弄虚作假;禁止以共同创作、素材共享、技术方法交流等理由使用第三方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一切资格。

11.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组委会将取消投稿者的入选资格;情形特别严重的,将禁止其参加中国摄影家协会及所属单位举办的所有展览活动3年直至终身。

12.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五、展览评选

组委会将邀请若干名国内外著名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进行评选。

六、相关事项

1.本届展览国内入选作品可计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积分。国外入选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荣誉会员条件之一。

2.本届展览拟入选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后,入选结果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等平台公布。

3.主办方有权在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和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其他活动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汇编等方式对入选作品进行使用,并不支付报酬。

4.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5.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展览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6.联系方式: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家协会对外联络处(邮编:100007)

电话:010-65141380、65255117

咨询邮箱:cpacontest@126.com(此邮箱不接收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