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dline for contributions: 2024-04-30 23:59:59
春节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是阖家团圆、辞旧迎新的日子,它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体现着中华民族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承载着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国家繁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人类共同价值。全球约五分之一的人口以不同形式庆祝春节。为更好地记录和展示春节期间各地、各民族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促进其保护传承,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国家图书馆联合开展 “我们的节日·春节”民俗摄影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现面向全社会征稿。欢迎广大民间文艺家、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主办单位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国家图书馆
二、征集主题
反映2022年以来,尤其是2024年春节的各类相关民俗活动、文化事象的主题摄影作品。
三、截稿时间
2024年4月30日(以上传日期为准)。
四、征集要求
1.投稿作品题材、风格不限,单幅、组照(组照:3幅-12幅)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2.投稿人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投稿人所提交信息仅做内部评审使用,主办单位对投稿信息保密。
3.投稿人按要求签署权利声明书(权利声明书详见附件,可打印,签字,拍照,与作品一同上传)。
4.在线提交的作品为JPG格式,长边边长不低于1600像素,每幅作品文件量不大于5M。
5.主办单位将确定入围作品,通知作者提供含拍摄信息(EXIF)的原始数据电子文件和调整后的电子文件。作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供上述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作品。主办单位将与入围作品的投稿人签署展示活动中所需公开信息的知情同意书。
6.本次活动只征集纪实类影像。投稿作品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如在拍摄和后期处理采取了特殊方法,请上传时说明。
五、投稿方式
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征稿平台(https://zg.cpanet.cn/),注册后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上传作品以及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权利声明书的电子文件。投稿时必须填写完整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简要说明,否则无法上传作品。
咨询电话:
010-82536506(征稿平台)
010-59759619(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010-88545961(国家图书馆)
六、评选与展示
1.主办单位将秉持专业和公正精神,规范制度,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学者进行评选,确定30幅(组)作为特级入围作品,每幅(组)发放稿酬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入围证书;确定不超过300幅(组)的一级入围作品,并颁发入围证书。入围作品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国家图书馆收藏。
2.拟入围作品将及时在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官网、国家图书馆官网、中国摄协影像中国网向社会进行公示,为期7天。评选结果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布。
3.入围作品将由主办单位择时举办展览,进行线上线下展示、传播。
七、特别声明
1.作者投稿时必须正确填写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并提交权利声明书。投稿人信息或作品信息不全,或未提交权利声明书的,不予评选。如因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填写错误或联络不畅造成资格取消,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2.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展示、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汇编等方式,在相关公益性用途中,免费使用入围作品。如有商业性用途,需另行签署协议。
3.投稿人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著作权所有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全部组成部分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人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投稿作品或投稿行为导致纠纷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投稿人还需赔偿给主办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4.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5.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围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6.本次征稿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7.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附件:权利声明书
下载附件: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国家图书馆
2024年3月20日
附件
权利声明书
本人(身份证号: )同意参加“我们的节日·春节”民俗摄影作品征集展示活动,是投稿作品《 》的著作权人。
本人承诺,本投稿作品保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品为原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方)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若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争议的,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如给主办单位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予以赔偿。
本人授权活动主办单位(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国家图书馆)以整体、部分使用或以汇编方式使用本人投稿作品,用于非营利性/公益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主办单位负责的复制、展览展示、放映、广播、摄制、出版发行等活动,以及媒体报道、网络推广等信息网络传播活动,不需向本人(或监护人)另付报酬。授权期限为著作权存续期。如有商业性用途,需另行签署协议。
著作权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