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赋能凤凰乡村振兴”全国摄影大展
“文化旅游赋能凤凰乡村振兴”全国摄影大展 Closed

Deadline for contributions: 2023-09-15 23:59:59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位于湖南省西部,是一个以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县,曾经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传统的山区农业县。凤凰以旅游闻名,这里山川秀美、人杰地灵、民族风情浓郁、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先后获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全国旅游百强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荣誉称号。凤凰区域性防御体系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 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近年来,中共凤凰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2021年2月中共凤凰县委员会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廖家桥镇菖蒲塘村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之后,凤凰县立足自身旅游资源优势,进一步发挥“凤凰古城”品牌效应,坚持举办各类文化和旅游活动,辐射带动了一批特色旅游乡村发展壮大,提升了“天下凤凰”品牌知名度。当前,一条科学谋划、能人带领、成果共享的旅游发展好路子被探索出来,成为凤凰乡村振兴的强大动能。

为全面展示凤凰优美的自然风光、多彩的民族风情、以及新时代凤凰壮丽发展的多彩画卷,充分运用摄影这一直观的艺术形式宣传凤凰,助力乡村振兴,在第六届中国凤凰民俗摄影双年展举办之际,特举办“文化旅游赋能凤凰乡村振兴”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及旅游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

                 湘西州人民政府

                 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湖南省摄影家协会

                 凤凰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凤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凤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凤凰县铭城公司、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湘西州摄影家协会、凤凰县摄影家协会

战略合作伙伴: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 (dz.cppfoto.com)

投稿平台:中国摄影家协会征稿平台(zg.cpanet.cn)

战略合作媒体:中国文艺网、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影像中国网、新浪图片、中国网、中国新闻图片网、中国报协网、未来网、美篇摄影、湘西州媒体、凤凰县媒体等。

中国摄影报自媒体:中国摄影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摄影报活动微信公众号、人民号、美篇号、头条号、企鹅号、新浪微博

优惠政策及拍摄咨询电话:07433228345

征稿平台咨询电话:010-82536506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行政区划内反映旅游业态、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改善、自驾游、乡村生活体验游、红色旅游、非遗、特色农业以及旅游新景观、新面貌、新气象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和视频作品。

征集时间

2023年5月至9月15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入展作品设置及稿酬

入展摄影作品100幅/组,视频作品20件,稿酬各人民币800元。以上均颁发入展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凤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从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单幅及组照均需提供相关文字说明。谢绝往届凤凰全国摄影大展的入展作品投稿。

3.作品必须取材于湖南省凤凰县行政区划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视频原文件(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或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视频源文件或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名单。

6.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宣传、汇编等方式,在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方式

1.摄影作品投稿地址: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征稿平台zg.cpanet.cn,点击“文化旅游赋能凤凰乡村振兴”全国摄影大展板块,注册并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须为JPG格式,每张图片长边须为1000-3000像素,文件大小为2MB-7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投稿时必须填写完整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简要说明,否则无法上传作品,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所有投稿作品将自动存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库以备推荐给媒体、机构或平台选用;如有选用,中国摄影家协会旗下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取得作者书面授权方可使用。无论投稿作品是否被授权存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库,均不影响投稿作品在本次大展中参展、入选。

2.视频作品可通过发送至邮箱2578925079@qq.com提交作品。邮件附件包含视频文件、投稿者资料及投稿作品表(word文档)。视频作品时长限制在8分钟以内,分辨率为1080P及以上,视频格式为MP4(内部编码为H.264)。并附将该视频编辑后在微视频平台(如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美拍、秒拍、BILIBILI等)发布作品的链接地址或二维码。

3.光盘、U盘投稿: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投稿作品表。投稿作品须为JPG格式,每张图片长边须大于1000-3000像素,大小为2MB-7MB。投稿时必须填写完整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简要说明,否则无法上传作品,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项目部“文化旅游赋能凤凰乡村振兴”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投稿热线:010-65251661

4.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