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19届摄影艺术展
四川省第19届摄影艺术展 Closed

Deadline for contributions: 2024-05-31 23:59:59

四川省摄影艺术展是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影响最广的全省性摄影艺术展览。迄今已经成功举办了18届,共推出数千名作者的近万幅佳作,全面展现了四川省当代摄影事业的发展。

四川省第19届摄影艺术展(以下简称“省展”)将于2024年在四川举办。本届省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倡导广大摄影人在培根铸魂上展现新担当,在守正创新上实现新作为,创作出更多思想深刻、清新质朴、刚健有力的优秀作品,展示四川摄影新气象,铸就四川摄影新辉煌。

现面向全省征稿,诚邀全省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征集类别及数量:

入展作品总数约200件,共设置纪录类、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短视频类四大类别。本届展览共设金奖4枚、银奖8枚、铜奖12枚(每个类别具体奖项数量由评委会视参展水平而定)。

荣誉设置:

凡在本届省展中入选的投稿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本届展览作品集,并可按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个人入会细则规定申请入会积分,即金奖积8分/件,银奖积7分/件,铜奖积6分/件,入选积5分/件。多件作品入选本展览的,最多计算2件作品积分。积分达10分以上(含10分)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经评审批准后成为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会员。

四川省摄影艺术展属于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主办的摄影艺术届次展,可按照中国摄影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规定申请入会积分,即金奖积3分/件;银奖、铜奖积2分/件;入选积1分/件。

主办方将对成绩突出的团体颁发“四川省第19届摄影艺术展优秀组织工作单位证书”。

截止时间:

2024年5月31日

类别释义及要求

(一)纪录类(约100件)

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

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6-12幅。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拍摄;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月1日后拍摄。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

展示摄影者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拍摄,鼓励用影像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伟大变革,以及改革开放、脱贫攻坚等重大题材。作品数量限20~30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时长应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

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图片须符合以下规定:

1. 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 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 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 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 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 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 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 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二)艺术类(约65件)

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

注:投送该类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三)创意和商业类(约25件)

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投送创意和商业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允许使用AI创作或辅助创作。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

注:投送该类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其中使用AI创作或辅助创作的影像艺术作品须发送作品原图、提示语和相关说明,介绍AI技术在作品中的应用和创作过程。

(四)短视频类(约10件)

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

短视频类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投稿者应确保拥有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此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不超过4人),并注明第一创作者。

征稿要求:

1. 全省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四川省实际工作、学习、生活的人员)。

2.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

3. 要求实名制投稿,投稿系统一人只能有一个账号。投稿者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征稿平台(https://zg.cpanet.cn/)首页,进入注册专区,以“手机号+验证码”方式注册登录征稿平台。登录成功后,须填写真实、完整个人信息,方可上传作品。

4. 投稿作品除短视频类别外,画面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5. 作品为短视频形式的,每部作品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幅比例不限。

6.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各类别投稿总数不得超过8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7.鼓励选送拍摄于四川境内的优秀作品。提倡尚未在省级及以上展览赛事中入选或获奖的新作。凡在历届省展、国展中入选过的作品谢绝投稿。

8.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投稿方式

1.摄影作品投稿地址: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征稿平台zg.cpanet.cn,点击“四川省第19届摄影艺术展”板块,注册并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须为JPG格式,每张图片长边须为1000-3000像素,文件大小为2MB-7MB。投稿时必须填写完整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以及简要说明,否则无法上传作品,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所有投稿作品将自动存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库以备推荐给媒体、机构或平台选用;如有选用,中国摄影家协会旗下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取得作者书面授权方可使用。无论投稿作品是否被授权存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库,均不影响投稿作品在本次大展中参展、入选。

2.视频作品可通过官方邮箱sichuanshengshexie@qq.com(邮件标题:省展+姓名+联系方式)提交作品,同时提供投稿者资料及投稿作品说明(word文档),建议上传最高格式压缩文件量1GB以内,分辨率1080P的MP4格式文件,并通过邮箱文件中转站上传。如邮件过大,可附百度网盘链接。

评选要求

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评审坚持严格落实评委遴选、回避制度。本届省展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对作品(电子文件)进行集中评选,终评由主办方统一输出制作纸质作品进行评选。

投稿者在正式名单公布前应按组委会要求提供:

视频原文件(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照片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视频原文件、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

请关注“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及时查收通知,凡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上述文件的作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特别说明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获奖数量和入选作品数量。

评委会根据作品质量,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选作品幅数及顺序,有权对作品进行适当调整(包含但不限于作品标题、图注、影像色调等)。

组委会根据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聚焦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新蓝图,可特邀摄影作品参评,经评委会一致通过方可参展;特邀作品不占用件数名额,不参与评奖。

最终拟入选作品将在四川省摄影家协会所属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专用邮箱,受理举报。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不再增补。最终入选结果以主办方发布的正式名单为准。

本届省展不收取任何费用,亦不付稿酬。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汇编等方式用于与宣传相关的用途。对于所有投稿作品,主办方可推荐至媒体、机构或平台选用,由选用单位联系作者进行权利协商。

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张莹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省摄协

电话:028-86663665  028-86623670

技术咨询:010-82536506